信息登记及从业人员配备的基本要求:
(一)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企业资质信息能够查询,且无不良行为记录。
(二)企业近三年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三)注册建造师(需具有安全生产考核B证)施工总承包企业不少于3人,专业承包企业不少于2人(个别资质无建造师要求的除外)。
(四)职称人员施工总承包企业不少于3人,专业承包企业不少于2人。
(五)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5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等人员齐全,并按照资质类别配备专业施工员、质量员(个别资质现场管理人员数量要求低于本要求的除外)。
第七条 信息登记内容:
(一)企业基本信息。包括社会统一信用代码信息、资质证书信息、安全许可证信息、入吉办公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信息等。
(二)从业人员信息。包括拟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的注册建造师、职称人员、现场管理人员身份信息、注册证、职称证、岗位证、社*等信息。
第八条 附件材料清单(需原件扫描上传):
(一)企业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二)入吉企业承诺书;
(三)企业的驻吉业务负责人(吉林省建筑市场生产经营活动第一责任人)的任命书或授权委托书、社会保*;
(四)注册执业人员、职称人员、现场管理人员的注册证、职称证、岗位证及社会保*;
(五)入吉办公场所地址及电话(办公地点为自有的需提供产权证或购房合同;无偿使用的,需提供无偿使用合同、出借方的产权证或购房合同;租用办公地点的,需提供租赁合同、出借方的产权证或购房合同)。
第九条 办理程序:
(一)平台注册
1、外省入吉企业登录“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2.点击“外省企业注册”按钮,进入注册界面,填写注册信息,承办联系人、联系电话,并上传附件(营业执照扫描件、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法人身份证扫描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
3.信息上报后,审核结果在“外省企业注册”页面进行结果查询;
4.厅信息办审核入吉企业注册信息,审核通过后,入吉企业可下载“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企业版软件,完成最终注册,并登录系统,办理入吉相关业务。
(二)按第七条要求的信息,在企业版软件内录入需要登记的各类信息。其中从业人员信息录入需自备身份识别设备,目前平台兼容华旭、新中新两个品牌的身份识别仪。
(三)点击“申请入吉登记”,提交申请后自动生成并打印《入吉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表》。驻吉业务负责人本人持第八条要求的附件材料原件及《入吉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表》(平台自动生成,需提供原件,加盖企业公章并经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确认),到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进行现场核验并接受问询。
(四)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工作人员现场核验企业提供的材料原件,比对材料原件与上传扫描件是否一致,登记信息是否准确。对资料齐全符合要求的,受理后履行公示、公告程序;对资料不全或核验有误的,一次性告知入吉企业,不予受理信息登记。
(五)入吉企业登记信息通过核验后,将在“平台”文件信息下的公示公告栏内公示1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六)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企业自动在“平台”的“企业信息”界面下的“入吉企业”目录中进行公告。公告中能查询到的入吉企业,方可在我省建筑市场从事建筑活动。
第十条 在公示期间,确有证据反映企业近三年内存在任何下列行为之一的,终止信息登记公示并清除吉林省建筑市场。
第十一条
入吉登记有效期原则上与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一致;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先于企业资质证书到期的,有效期与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一致。入吉企业应当于信息登记有效期内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