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进京施工备案工作流程
(一)用户注册:企业自行通过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点击“办事大厅系统”注册企业用户。
(二)平台登录:在“办事大厅系统”企业登录页面,输入企业用户名、密码、验证码,点击“登录”,进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上办事大厅首页。点击“申报业务”菜单下的“(282)外省市建筑企业进京施工备案”,进入“企业资质申报系统企业行政审批平台”(简称:平台)。
(三)共享信息获取:在平台页面“建设部共享信息”栏目中,点击“获取建设部共享信息”按钮,确认数据信息正常获取后再申请办理业务。
(四)信息申报:进入“我要申报——事项列表”板块,依次点击“外省市来京施工企业——外省市建筑企业来京施工初次备案——下一步”,等待信息初始化完成后,根据页面提示填写企业基本信息、施工企业在京信息、企业资质信息(核对共享信息是否准确)、旧劳务资质证书(证书编号为“C”开头)或备案制劳务证书(证书编号为“川劳备”开头)、设计施工一体化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信息、施工企业在京负责人信息、注册建造师名单、本事项的企业联系人信息并上传相应资料后,在“提交申报材料”页面点击“提交”。如无法提交,请按页面提示对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完善。
(五)现场办理:企业持平台上传的《外省市施工企业承诺书》《建筑业在京负责人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前往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行政综合服务大厅)窗口办理。现场办理完结后,可正常在京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二、办理进京施工备案变更(含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临时一级注册建造师备案及变更)工作流程
已办理进京施工备案的企业,如备案信息发生变更(含过期),须及时通过平台办理“外省市建筑企业来京施工备案变更”业务(企业应于每年6月30日前登录平台,对备案信息真实性、有效性进行自查自检操作)。
(一)企业自行通过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进入“(282)外省市建筑企业进京施工备案”,点击“外省市来京施工企业”,勾选“外省市建筑企业来京施工备案变更”,等待信息初始化完成后,对需变更内容进行修改,并上传相应资料。其中,涉及企业资质信息变更备案(含延期)的,应先通过平台页面右上角的“建设部共享信息”获取建设部共享信息。
(二)企业确认备案信息(含建设部共享信息)变更无误后,在“企业法定代表人信息”中重新上传《外省市施工企业承诺书》,点击“提交申报材料”提交备案变更。如无法提交,请按页面提示对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完善。
(三)办理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在京负责人变更业务的,企业提交申报后,须持平台上传的《外省市施工企业承诺书》《建筑业在京负责人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前往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行政综合服务大厅)窗口办理。办理其它备案信息变更业务的,实行网上自动受理,企业可在平台页面“办事进度”栏目中查询办理结果,无需到现场办理。
三、工作须知
(一)拟进京企业、法定代表人、在京负责人及一级注册建造师,须处理完后办理进京备案。一级注册建造师在国家住建部重大质量安全事故通报中存在的不予办理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