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初次进赣的施工企业必须按《要求,提交《外省、市施工企业进赣施工基本情况登记表》。
(二)外来施工企业在办理进赣登记手续后,应在参加工程投标以前持所需材料到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工程投标备案,经审查后,发给《外省市施工企业进赣投标备案通知》,方可参加工程投标活动。
三)外来施工企业参加工程投标中标后,持项目分管的招投标管理部门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丁程合同及有关证明到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省外施工单位进赣注册施工备案告知书》手续。
四、审批期限
3天。
五、省外单位进赣从事建筑活动备案所需资料
(一)外省施工企业申请进赣登记备案需提供的材料
1、《外省、市施工企业进赣基本情况登记表》(一份原件,此表由初次进赣企业填写,并按要求法定代表人来赣签署承诺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核原件,存复印件);
3、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核原件,存复印件);
4、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原件,存复印件);
6、企业在我省有常驻地址的证明材料(核原件,存复印件)(总承包企业在赣办公地址面积不得少于200平方米、承包企业在赣办公地址面积不得少于100平方米;以进赣施工企业总公司名义签署的房屋租赁合同及房屋产权证)
7、企业驻赣负责人身份证,聘用合同;驻赣技术负责人(丁程师)的职称证书、身份证,聘用合同:企业驻赣法人委托人(不得超过2人)的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聘用合同:驻赣建造师的身份证,建造师证书、聘用合
同;本企业驻赣施工员、质检员、预算员(造价员或注册造价工程师)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身份证、岗位证书、聘用合同等材料(核原件,存复印件);
8、施工企业所在地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的进赣施丁证明,或者施工企业所在地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驻赣办事处的进赣施工证明(核原件,存复印件):
9、进赣施工机具清单与人员花名册(核原件,存复印件);
激
10、企业所在地开户银行的资信证明和税务部门的完税证明(核原件,存复印件); 转到